标准编号:T/GDSES 23-2024
中文名称:固体废物 可提取石油烃总量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英文名称:Solid waste—Determination of total extractalbe petroleum hydrocarbons—Infrared spectrophotometry
发布日期:2024-12-05
实施日期:2024-12-05
团体名称: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起草人
曹俊、王宗爽、胡丹心、伍银爱、陈灿、李琴、陈培旭、徐舒、林宇涛、李超、刘鸿生、谢超、孔令鹏、陈政谊、肖裕泽、杨学灵、马杜娟、冯杰、吴德栋、刘江玲、房献宝、许青、陈刁丽、卓晓婵、陈海燕、黄耀峰、宗同强
起草单位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广州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广东建研环境监测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国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使用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固体废物中可提取石油烃总量的方法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样品采集与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步骤、结果计算与表示、准确度、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物处理。
本文件适用于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固体废物中可由四氯乙烯提取的石油烃总量的测定。
当取样量为10.00g,提取液体积为50mL,固态和半固态固体废物方法检出限为10mg/kg,测定下限为40mg/kg。
当取样量为10.00g,提取液体积为50mL,液态固体废物方法检出限为30mg/kg,测定下限为120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