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198-2021 课堂教学行为数据交换规范

标准号 DB4403/T 198-2021 标准名称 课堂教学行为数据交换规范
发布日期 2021-11-16 实施日期 2021-12-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归口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批准发布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A18
国际标准分类 35.240.99
起草人 张惠敏、梁为、陈浩、王奕奕、纪显俐、戴俊雄、吴砥、张学波、郑勤华、王龙生、杨熙、欧思泱、王培峰、陈学艺、刘青、余斌、张露茜、姜峰、郑琦
起草单位 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一起作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文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颂大教育技术有限公司、紫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课堂教学行为的框架与课堂教学行为数据交换的基本要求、交换要求和数据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中小学市、区、校三级课堂教学行为信息的数据交换,支撑深圳市实现对教学行为数据的记录、追踪和分析以及开展教学过程性评价,指导差异化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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